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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報進口貨物 海關近三年罰逾82億
廠商報運進口貨物如涉虛報要小心了,財政部關務署表示,近來常有進口人報運貨物進口時,因虛報貨物名稱、數量、重量、品質、價值、規格、產地,或繳驗偽造、變造、不實發票等,被海關查獲違法、從而遭裁罰。
財政部統計,近三年相關案件共22,000多件,合計補稅和裁罰金額則達82.63億元。至於美國近日傳出有意修改「最低限度關稅門檻」條款,取消800美元以下小額包裹免稅待遇,財政部表示,台灣目前有2,000元以下低價貨物進口免稅規定,至於未來是否考慮取消,還要審慎研議。
財政部說明,現行進口貨物完稅價格2,000元以下時,可免徵關稅、貨物稅及營業稅,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。
針對進口貨物虛,關務署27日報醒,只要經海關查驗,發現實際來貨與申報內容不符,不論出於偽報、匿未申報、短報或漏報都算,將依法裁處所漏進口稅額5倍以下罰鍰,或沒入或併沒入貨物,並追徵所漏進口稅款。
如果虛報行為還涉及「逃避管制」,更依規定將裁處進口貨物貨價3倍以下罰鍰及沒入貨物。